總經理:我昨天去參加CEO Forum,聽到大家在討論退休金,那我的package是什麼呢?
人資經理:報告總經理,在您的委任契約中沒有約定,所以您沒有退休金!
委任經理人得與公司另行約定退休金
在一片金控公司的搶人風波中,大家都把焦點放在高階經理人的超級年薪上面。但在超級年薪的背後,有多少高階經理人對未來退休金做過規劃呢?一般來說,台灣的委任經理人,似乎鮮少談論退休金議題,總覺得身為總經理或高階經理人,應替公司再創高峰,怎好談論退休金呢?其實在現今台灣經濟丕變下,企業必須具備競爭力才能在商場上突圍而出,同樣的,員工也必須不斷提升自我的競爭力,才能夠維持不墜的市場價值。在這個多變的環境下,不止基層員工,連高階經理人都有可能隨時捲鋪蓋走路,因此,您更應該在最有競爭力,意即在您最有bargaining power的時候與公司約定退休金。
再者,從永續經營的角度來看,台灣的企業已漸漸由家族成員經營管理的模式轉向由專業經理人組成的經營團隊。因此,過去有些企業,對總經理或高階經理人比照一般員工的退休金制度辦理,也就是必須「夠老且做得夠久」才能領到勞基法退休金,此一做法根本不符合現在快速變化的專業經理人職場環境。所以,企業除了員工退休辦法外,更應有一套專業經理人退休辦法機制,照顧這些經理人退休後的生活,進而吸引及留住卓越人才,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利益。
企業提前認列委任經理人退休金得先行享受稅上的優惠
總經理或高階經理人與公司若為委任關係,與勞動基準法(勞基法)所稱受雇主僱用之勞工不同,不受勞基法保障。然這並不表示不能享有退休金,只是必須與公司另行約定。而且,既然不是勞工,其退休金不得自公司在中信局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付,公司應每年為其提列退休金準備,不足的部分在支付退休金當年度,另以費用列支。公司亦得向政府報備委任經理人之退休辦法,其後,在提列委任經理人退休金準備時,不需等到支付退休金時,即可先行享受稅上的優惠。
若您在獎酬部份未考慮到退休金,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尤其是外商的總經理們,多數不是出資者,但卻為公司之負責人,即勞基法所稱之雇主,更應正視這個與自己權益相關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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